教职工在上工作岗位之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包括教师的培训,设备使用的培训,设备维修工作守则的培训。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独立从事某一岗位工作。
1、教师首次使用电教设备应由管理设备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操作使用培训,经培训合格才可以独立使用设备。
2、凡操作使用精密、贵重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由生产厂家(公司)组织进行,经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3、通用设备的维修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行业的培训活动。每三年应从事一次专业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要调离工作岗位。
4、行政管理人员应定期实验管理培训,提高实验教学管理能力。
5、实验教师、管理人员每年都要接受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方面的意识和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
数字化语言文学实验教学中心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