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中心考勤工作细则:
一、考勤办法
1、应按时上下班,对坐班人员实行上班签到制度(开会、因公出差者除外),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2、中心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 并定时将考勤结果统计公布。
3、中心办公室应对出勤情况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二、请假制度
1、婚假、丧假、公假、产假等请假情况,遵循《鲁东大学大学关于教职工请假的规定》中的有关条例。
2、因特殊情况需要请病假、事假不超过一天的,须由科室主任批准。超过一天,须由主管中心副主任或中心主任批准。
三、加班制度
1、双休日、节假日需加班的同志,应事先填写加班表,经科室主任同意(特殊情况除外),并将加班表于次月十二日前由科室主任统一报中心办公室。
2、实验室值班人员应签到,并认真地登记实验室值班日志。
四、奖惩制度
1、有关缺勤、旷工、事假、病假的奖罚措施参考《鲁东大学大学关于教职工请假的规定》中的有关内容。
2、考勤情况将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评先”依据之一。
3、加班费按照有关规定计算。
五、考勤人员的职责
1、考勤人员按照本细则认真填写日常考勤。
2、考勤人员应秉公办事,对考勤工作认真负责。
数字化语言文学实验教学中心
2013年9月5日